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
2020-01-30

各州、市卫生健康委,委所属和联系单位:

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形势,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,提高卫生技术人员防控意识,提升早期识别诊断和临床救治处置能力,经研究,拟开展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》全员培训,列为2020年度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公需项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卫生技术人员(含乡村医生)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、防控方案等相关文件,邀请多名全国知名专家进行制作,内容将根据国家要求进行动态更新。具体课程培训目录详见附件1。

三、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

培训时间:2020年1月29日—12月31日。

培训方式:采用远程教育形式,本次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”全员培训可通过医博士网(www.yiboshi.com)、好医生网站(网址:www.cmechina.net)进行(免费学习)。学员和单位可根据情况任选其中的一个进行培训。培训合格者由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发给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合格证书”(电子证书),并可获得省级I类学分3分(此学分可视为面授学分)。培训流程详见附件2。

四、组织管理

(一)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站在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角度,深刻认识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的重要性,积极组织实施,通知并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(含民营机构)参加培训,确保完成培训任务。

(二)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员培训工作的监督、检查和考核,对各地区培训工作进行定期督导;对组织不力、未按照要求实施培训工作的地区,将给予通报批评。

(三)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,视为202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合格。

联系人:委科教处,杨束俊,0871-65720747。

 

附件:1.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课程目录

     2.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流程

     3.各培训机构联系方式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 年1 月30 日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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