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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举办公告

云南省传染病医院/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关于 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“云南省精神科 医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10-29
云南省精神科医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
主办单位 云南省传染病医院_基层精神心理卫生科 举办方式 培训班
所在学科 临床内科学 - 精神卫生学 教学对象 州市级精神专科医院、区县级综合医院精神科执业医师
举办地点 盘龙区 举办期次 第1期 申报日期 2026-0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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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内容:
各相关医疗机构:
为全面提升我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综合服务能力,云南省传染病医院(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)定于2026年11月2-7日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“云南省精神科医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”,项目编号:2026-03-05-29。培训邀请省内外精神卫生领域专家授课,学习结束后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26年11月2日(星期一)-7日(星期六)。11月2日报到,11月3-6日培训,11月7日离会。
二、培训地点
昆明中心假日酒店老街店(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9号附近,电话:0871-63165888。)
三、培训内容
本次培训包含各类精神障碍诊疗新进展、青少年心理及自杀危机干预、医患沟通、正念减压、精神专科门诊运营管理,以及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等内容。
四、参加人员
(一)省心理卫生中心精神科医师10名;
(二)省心理卫生中心会务组工作人员5名;
(三)授课老师16名;
(四)各州(市)精神科医师各2名(共32名);
(五)各县(市、区)精神科医师1名(129名)。
五、培训学分
按照学分管理规定,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,全勤并经考核合格后授予省级Ⅰ级学分10分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参会人员食宿费由云南省传染病医院(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)统一安排,交通和差旅费自理。昆明市主城区(西山区、官渡区、盘龙区、五华区、呈贡区)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,非正式参会人员(驾驶员、超出名额人员)食宿费和差旅费自理。
(二)请各州(市)精神卫生项目办负责落实辖区内参会人员名单,于10月26日前以州(市)为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(见附件2)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邮箱:ynsjswsxmb@126.com。
通知附件下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