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级医疗卫生机构:
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云南省卫生健康 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23-2025年)》,“强基层、管慢病、强人才”工程部署要求,着力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,持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及健康管理能力,经卫生健康局研究,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-31日开展2025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医疗卫生人员“三高共管”培训一班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(一)报道时间及地点:2025年12月26日15:00-17:30,康陵大酒店;
(二)住宿地点:康陵大酒店;
(三)培训地点:县疾控中心四楼会议室;
(四)培训时间:2025年12月27日—12月31日上午;
(五)就餐地点:县疾控中心食堂。
二、培训对象
全县各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村卫生室技术骨干(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
备注:1.2024年参与过“三高共管”培训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培训;
2.各乡镇参训人数以实际为准。
三、培训内容
重点围绕基层糖尿病、高血压防治、血脂异常规范诊疗,以及“三高共管”综合防治技术等内容。
四、培训要求
(一)请各医疗卫生机构按文件要求,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,扫描附件3二维码加入班级群,并于2025年12月25日11:00前将附件4通过邮件形式报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
(二)本次培训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,做好培训的总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。培训期间除平原镇参训学员外,其他参加培训学员食宿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安排,交通费由学员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。
(三)住宿期间,住宿人员不得将酒店非卖品等挂账。
(四)学员培训期间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相关要求,不得饮酒、赌博等;严格遵守会场纪律,每场次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培训过程中,自觉维护教学秩序,遵守会场纪律,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,不交头接耳,不抽烟,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,集中精力学习,认真完成培训任务。
(五)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学员授予培训合格证书,并按照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规定授予州级学分,请参训人员提前下载好继教通APP。
电子邮箱:yjjk.2007@163.com
联系人及电话:许 杨 15987571340
景智理 13759230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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