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州(市)妇幼保健院:
为落实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》要求,扎实推进全省宫颈癌、乳腺癌(以下简称“两癌”)筛查项目规范实施,我院定于2026年7月在昆明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“2026年云南省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管理与技能提升培训班”(项目编号:2026-12-03-07)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26年7月23日报到;7月24—25日培训;7月26日14:00前离会。
二、培训地点
昆明世纪金源大饭店(昆明市官渡区迎宾路1号,0871-67388888)
三、培训内容
(一)项目管理板块
1.云南省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要求;
2.云南省宫颈癌初筛试剂和耗材物资专项管理要求;
3.全省“两癌”筛查信息系统操作规范与数据质控要求;
4.“两癌”筛查全流程质量控制标准与考核指标解析;
5.筛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、标本采集转运与结果反馈流程。
(二)专业技术板块
1.宫颈癌防治:宫颈癌流行病学与防控策略、HPV感染与致病机制、宫颈细胞学(TCT)筛查技术规范、HPV检测技术应用、妇科初筛取材操作要点、阴道镜检查指征与判读、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规范化诊疗路径;
2.乳腺癌防治:乳腺癌筛查技术方案与人群分层管理、临床乳腺触诊与超声/钼靶检查操作规范、乳腺癌早期诊断与转诊流程;
3.综合支持:“两癌”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巧、基层筛查常见问题处置案例分享。
四、培训对象
(一)线下现场培训
1.省级: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;
2.州(市)级:16个州(市)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领导、“两癌”项目负责人各1名;
3.县(市、区)级:县(市、区)妇幼保健机构“两癌”项目负责人或业务分管领导1人。
(二)线上“云上妇幼”培训
全省各级参与“两癌”筛查工作的妇幼保健人员、基层医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各州(市)妇幼保健院组织做好辖区学员派出工作,统一填报参会回执,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回执(PDF格式)及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:fnqtbj@163.com,无需报送纸质版(详见附件 1)。
(二)培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、省政府有关要求。现场培训人员会务费、食宿费,专家授课劳务费、差旅费等由省妇幼院承担。参会人员差旅等费用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。
(三)7月25日全天均为业务培训,州(市)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领导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。全程参加线下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学员,将授予省级Ⅰ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分;线上参训学员不授予学分。
通知附件下载: